发布时间:
2017-12-27
访问次数:
850
|
各培养单位: 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(春)排课工作已开始,为有序开展本项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 1. 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。包括:中级宏观经济学、中级微观经济学、经济统计分析和全校公共任选课。其余课程由培养单位安排,各培养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安排授课教师。 2. 系统进行自动排课(预排课)后,如有教师和其他教学任务冲突,或安排时间不合理,由各培养单位至系统自行调整。 3 . 排课流程: ⑴ 生成排课任务书 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进入培养管理—自动排课(新)—教学任务书生成 选取年级:2017,选修学期:2(美术学专业还需选取年级2016,选修学期4),点击查询,即可对下学期的课程进行查看。首先根据一级学科培养方案核对开课计划是否有误,再核对选课人数是否达到开课要求(据校研字〔2015〕25号文件《我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》:一般专业选修课应有6人以上选修方可开课;招生人数低于10人的,专业选修课5人以上选修可开课;招生人数低于5人的,专业选修课按实际人数开设)。 确定可以开课的课程,请在课程编号前面打√,选择好排课学期:2017-2018第二学期,点击“根据选择生成任务书” ⑵ 排课条件预设置 培养管理—自动排课(新)—排课条件预设置,取出排课任务书,直接点击主讲教师对应的空框,进行教师的选择添加。如任课教师对开课学期有要求,则在学期要求对应的空框里选择上半学期或下半学期。 ⑶ 自动排课后调课操作:培养管理—学历生教务管理—公共课课排课,点击右边的修改,进入排课页面进行调整。 4.排课条件预设置的截止日期为1月2日,请各教学秘书尽快完成,以免影响后续的排课工作。
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2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