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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有关学籍变更办理流程

发布时间: 2014-10-20     访问次数: 325

一、研究生休学

范围:已取得我院研究生学籍,因病或其他原因需休学的在学研究生。

程序:

1)本人申请,填写《我院研究生休学申请表》,同  时提交相关证明。

2)导师、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。

3)将《我院研究生休学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批。

办理地点: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(一号行政楼C-211

提示:

1)经批准休学的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,学校保留其学籍,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。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休学按旷课处理。

2)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手续,不办理复学手续或休学满一学年仍不能复学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
3)休学研究生的学习年限相应延长。

4)详细规定见《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六章。

 

二、研究生复学

范围:休学期满可以复学的研究生。

程序:

1)本人申请,填写《我院研究生复学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相关证明。

2)导师、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同意,研究生处批准。

办理地点: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(一号行政楼C-211

提示:详细规定见《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六章。

 

三、研究生退学

范围:已取得我院研究生学籍,因个人原因自动要求退学的在学研究生。

程序:

1)本人申请,填写《我院研究生退学申请表》。

2)经导师、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,连同相关材料一同送交研究生处。

3)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,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。

办理地点: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(一号行政楼C-211

提示:详细规定见《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七章。